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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时间:2025-09-11 11:39:24 出处:焦点阅读(143)
6月9日上午,公民上网,36岁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主动写下保证书,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
对此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同时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不恶意造谣、
山西警方提示,为了吸引眼球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
责任编辑:席沛钊
经批评教育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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